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标准的通知
京建物[2004]512号
各区县国土房管局、各直属公司:
1988年市政府颁布的批准市房管局、物价局《关于调整工商企业租用公房租金请示的通知》[京政发(1988)2号]已废止,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和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规定精神,现将工商企业用房租金标准调整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05年1月1日起,凡用于生产、经营活动的工商企业承租的公有房屋租金标准(住宅配套粮油、副食、便民商店用房、琉璃厂文化街商业用房除外),一律实行市场价,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。
二、为保障经营秩序,促进该部分房屋的合理使用和良好维护,市建委根据房屋质量、区位环境等因素合理测算房屋价格水平,向社会公布,并以此作为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的基础。
三、房屋修缮责任和其他租赁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。
四、租金调整后,工商企业使用单位可以按规定转租房屋,但租赁双方要在租赁合同中对转租事宜进行约定,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取得收益。
五、关于住宅配套粮油、副食、便民商店用房的租金标准,鉴于其特殊性,仍执行北京市物价局、北京市商业委员会、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《关于租赁住宅配套粮油、副食、便民商店房屋租金(使用费)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京价(房)字[1996]第443号)中规定的租金标准。但上类用房使用单位以转租、联营等形式转让使用权的,要根据改变后的使用性质确定租金标准。
琉璃厂文化街商业用房租金标准,仍执行《关于调整琉璃厂文化街商业用房租金标准的批复》(京国土房管物[2003]14号)中规定的租金标准。
六、为保证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公益福利事业的发展,《北京市机关、事业单位用房租金标准》和《公益事业租金标准》暂不调整;但上述两类用房已改变使用性质的,要根据改变后的使用性质确定租金标准和收取方法。
七、自管单位出租用于生产、营业的公房可参照上述办法调整租金。
二OO四年九月六日
- 廉洁答卷,京诚作答丨这场“清廉京诚”知识竞赛超“燃”!
- 京诚集团2025年党建工作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召开
- 京诚集团常态长效抓实党纪学习教育
- 京诚集团工会召开2019年度预算调整工作布置会
-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又一战果大快人心
- 学礼仪 提素养 做文明有礼的国企员工
- 瑟瑟寒风挡不住查房的脚步
- 京诚集团举办2019年职工消防安全演练暨技能比赛
- 京诚集团举办“集体协商”工作培训会
- 贴心服务赢民心 真诚致谢送锦旗
- 提前布控 应对暴雨
- 京诚集团领导慰问防汛一线干部职工
- 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营造良好安全环境
- 建国门公司积极开展“伟大的变革”网上展馆宣传教育工作
- 东直门公司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检查培训工作
- 数九寒冬 书香暖人
- “学师傅技艺 带徒弟成长”师带徒结对子仪式
- 京诚集团工会举办“巧娘工作室”走进京诚集团活动
-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
-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
-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(2009年7月1日)
- 建国门公司团员积极参加社区大扫除活动
- 青春不悔 砥砺前行
- 发挥职能优势 积极参加“周末卫生大扫除”活动
- 安定门公司积极参加社区周末大扫除活动
- 东四公司团支部开展一系列“青年大学习”行动的工作
- 京诚集团团委组织开展“青年大学习”专项学习行动
- 北京京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干部大会
- 面对“安比”我们经受考验应对有序
- 战斗在防汛一线的战士们
- 齐心协力 雨中共奋战
- “弦”绷得紧紧的 “汛”防得实实的
- 京诚集团团委召开五四青年节座谈会